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未签劳动合同,2.因未签劳动合同,请问我的这些工资补偿要求
更新时间:2022-06-10 12:37:3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高中生。2017年8月,我进入了一家小型外贸公司。面试时,我告诉我试用期是三个月,每月2000元。三个月后,我成了常客,并得到了加薪。然而,三个月后,他没有成为正式工人,工资也没有上涨。到目前为止,他12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放。在此期间未签订任何劳动
合同。他昨天被无故解雇,没有书面文件。我想问的是:我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吗:1.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的工资补偿;2.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试用期是否为三个月;3.是否补足工资差额,试用期按80%同工同酬计算,试用期结束后按正式工资计算;4.拖欠工资是否有25%的补偿;5.是否支付五险一金或现金补偿;6.如果我昨天被解雇,我应该提交辞职申请吗?他会说我今天缺勤吗。我的薪酬要求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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