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的时候是标准工时,所有加班都不给加班工资,我申请离职,可以要回加班工资吗?
更新时间:2022-06-18 18:32:08
问题描述:
合同签订时是标准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0小时。然而,前段时间,老板要求赵在9晚9周六加班,所有加班费都不予支付。同时,这件事只是口头上说的(人力资源部说这违反了劳动法,所以我们不敢发电子邮件),但我们用指纹打卡。所有出席者都可以在我们自己的网站上找到。我申请辞职,我能拿回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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