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半年的合同,到结算工资的时候按短期工,还扣除了违约金,我想要回我劳动所得的报酬。请问我该怎样做。
更新时间:2022-07-06 09:13:09
问题描述:
我刚满16岁。我找到了一家烧烤酒吧,签了一份为期半年的
合同。当时,我谈到月薪1800元。工作了两个月后,我觉得太累了,于是写了一份辞职报告。在工资结算时,我将根据短期工的工资按月支付1200元。它还扣除了
违约金和押金。我的手机只收了900元。我觉得我的报酬与回报不成正比,所以我想拿回我的劳动报酬。我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