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约定违约金为日支付房价总款的万分之一,我现在想请律师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储藏室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19-04-04 15:15:26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时购买了一个储藏室,一个车位,约定于2015年12月31日交房,储藏室、车位在交房时一并交付,2016年4月6日开发商交付了房屋,2016年4月15日交付了储藏室、车位,逾期交房约定
违约金为日支付房价总款的万分之一,储藏室只约定了买受人逾期7日未付清剩余款项,开发商有权收回储藏室,买受人需支付储藏室总款20%的违约金,没有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的
违约责任,车位只约定了买受人如果7日内未付清剩余款项,开发商有权收回车位,买受人所交定金做为违约金不再退回,我现在想请律师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能起诉开发商逾期交付车位、储藏室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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