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10月15日进入公司,2008年3月27日未交接擅自离职。在此期间,我不知道公司财产的5000多元账户,但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月份的工资是收到的。现在公司委托律师发出律师起诉书
更新时间:2022-07-13 19:27:11
问题描述:
我于2007年10月15日进入公司,2008年3月27日未交接擅自离职。在此期间,我不知道公司财产的5000多元账户,但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3月份的工资是收到的。现在公司委托律师发出律师起诉书,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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