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我开始在一家私营企业签订两份两年的合同,然后又做了四年。在接下来的四年里,我没有再签合同了。在此期间,我支付了所有的社会保障。现在老板娘说公司没有生意要辞退我。最多社保缴纳到19年底,
更新时间:2022-07-25 17:41:46
问题描述:
2010年6月,我开始在一家私营企业签订两份两年的
合同,然后又做了四年。在接下来的四年里,我没有再签合同了。在此期间,我支付了所有的
社会保障。现在老板娘说公司没有生意要辞退我。最多社保缴纳到19年底,但还是没有签合同,让我先把关系转到
劳务派遣公司。我能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经济补偿吗?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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