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开发商的物业公司认为我拖欠14年至今的物业费及滞纳金。请问这样要求合理吗,物业法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2-07-31 01:11:45
问题描述:
2014年8月,我从开发商处购买了现房(带装修的样板房),并发出了入住通知。当时,房子有很多问题,某某雨水渗漏,墙壁发霉,并与开发商协商。他们一直保留到2016年底,因此他们没有办理入住手续或入住。然而,开发商的物业公司认为,我拖欠了14年的物业费和滞纳金。这个要求合理吗?《
物权法》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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