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011年11月30日,合同第一次到期,公司不续签。但是前期给了续签合同的咨询函,然后直接发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这样合法吗???终止合同上有经济补偿的说法。这是法律程序吗???如果我认为仲
更新时间:2022-08-08 02:54:37
问题描述:
202020011年11月30日,
合同第一次到期,公司不续签。但是前期给了续签合同的咨询函,然后直接发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这样合法吗???终止合同上有经济补偿的说法。这是法律程序吗???如果我认为
仲裁有必要,会得到两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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