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工资结算的时候要求被扣一个月的工资,则赔偿前一个月工资奖金。这样的条约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8-09 13:56:55
问题描述:
当他成为正式员工时,他签了一份两年的
合同。他出于某种原因自愿辞职,并提前提交了辞职信。该公司也同意辞职,但要求在工资结算时扣除一个月的工资。该公司表示,它在合同中写了一条:如果合同在合同期满前终止,则应根据《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补偿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这样的条约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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