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继续履行。是否续签合同,劳动监察受理案件并通知酒店协助调查。
更新时间:2022-08-15 09:15:43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酒店工作了5年零2个月。我是一名接待员,连续签了三份劳动
合同。上一份劳动合同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但酒店于2016年9月转让给现任谭老板,合同继续履行。直到合同于12月31日到期,酒店才通知是否续签合同。所有员工于31日找到酒店负责人,要求续签合同,但被告知酒店将进行翻修。如果他们愿意在2017年4月22日回来续签合同,他们将在装修期间获得1000元的生活津贴,但我们认为有必要继续续签合同。酒店被要求立即续签合同,但遭到拒绝。然后我们去
劳动监察办公室投诉一年一个月的赔偿金。劳动监察部门受理了此案,并通知酒店协助调查。但就在这时,酒店突然要求我们回去签劳动合同。如果我们不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将自愿签订劳动合同并放弃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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