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今后会遗留后遗症故与肇事人协商一次性赔偿未果,目前肇事人个人把我垫付的医药费赔付给我,是否可就上
更新时间:2022-08-16 01:01:48
问题描述:
这家人在骑自行车上班的路上被一辆汽车撞倒,交警对另一方负有全部责任。医院没有诊断出骨折,属于肌肉组织损伤。2018年12月10日至今年2月培育,但目前右腿仍然虚弱疼痛,无法正常上下行走。保险公司只能一次性赔偿。赔偿期在两年以内,我家人的诊断费和医疗费都是提前支付的,无法判断未来是否会有后遗症,与肇事者的一次性赔偿谈判失败,所以我没有在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目前,肇事者亲自支付了我预付的医疗费用,但没有支付工作延迟费。在继续看病直至完全康复后,我被要求到保险公司索赔,另一方也要求我支付继续看病和先治疗的费用。我说的问题基本上是一样的。请问我是否可以就上述问题和一次性精神赔偿向犯罪人提出上诉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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