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样维护租客自身权益?是否有权在租房公司违约后单方面收回房屋?所签租房合同
更新时间:2022-08-21 21:01:49
问题描述:
房东把房子委托给第三方租赁公司。承租人与租赁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
租赁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抵押。同时,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因此,上半年相当于六个月的租金,一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公司的押金。现在我才活了两个月。由于租赁公司违约,未能按时向房东支付租金,房东在与租赁公司联系失败后要求收回该房屋。如何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出租公司违约后,房东是否有权单方面收回房屋?如果租赁公司破产或逃跑,签订的租赁
合同是否仍然有效?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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