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有写“承租方承担房屋水电、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处理,而且房东也并未在签合同的时候告知我不看会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2-08-27 10:07:41
问题描述:
我在2013年7月租了这栋房子。租赁房屋时,
合同上有一句话:“房屋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由承租人承担”。当时,房东已将有线电视费支付至2014年1月,我已将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的有线电视费支付给房东。并口头表示,在2014年1月电视过期后,他们将不再看电视。但我后来没有支付有线电视费,房东也没有停止有线电视账户。2016年2月底,该房屋到期。在过去的几天里,他扣留了我的押金,理由是我已经两年没有支付有线电视费用,广播电视可能会产生欠款和滞纳金。我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争取自己的权利?毕竟,我已经两年没有使用有线电视了,房东也没有告诉我如果我在签订合同时不看会有什么后果,并与我沟通了暂停和滞纳金的问题。合同中没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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