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去做工伤鉴定?是不是可以得到赔偿?还可以继续在公司上班,或者说后续我应该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9-04-13 11:35:2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就我的问题咨询一下。我在
长沙新找了一份工作,今年四月份开始上班,六月份试用期结束后转正,公司已经通知签订
合同,但是由于工作安排和公司人事部门时间上的原因,没有来得及去签订合同。也是在六月份出差外地时摔骨折了,公司马上安排治疗并负责了所有的医药及手术费用,并在养伤期间照常支付工资。因为我之前的社保还在外省没有转回长沙,所以前几个月公司这边暂未购买保险,但是最近和公司联系,公司称已经从七月份开始为我重新开户缴纳保险,待伤恢复完全后可去公司报道继续上班。那么现在我的问题是,我是否需要去做工伤鉴定?鉴定之后是不是可以得到赔偿?赔偿金是由公司支出还是由社保基金支出?鉴定后对我个人和公司分别有什么影响?因为在受伤后公司也是很及时的处理,并承担了所有的费用,承诺报销后续暂未支付的复查费用。领导同事对我也很关心,暂时没有产生什么纠纷,因此也不想和公司闹得不愉快,希望康复后还可以继续在公司上班,同时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情况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希望您能帮我解除困惑,或者说后续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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