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从工资扣除个人承担部分。1.公司不给或少给扣除的30%工资如何维权?是否违法?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9-04-13 12:07:18
问题描述:
我所在
公司劳动合同是公司为了验证造的假,上面的
工资是公司自己瞎填的,且只有一份已经送交验证机构。公司约定每月给我工资4000元,但每月扣除30%,年终再发放扣除的工资。公司缴纳的保险都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的,未从工资扣除个人承担部分。
1.公司不给或少给扣除的30%工资如何维权?
2.公司不给或少给年终奖是否违法?
3.公司要求把之前未扣的个人承担部分保险从工资丽扣除是否合理?
4.公司没有按照员工工资缴纳保险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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