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以经营不善要全部解除合同,请问这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4-14 18:45:12
问题描述:
我们签的是无固定期限
合同,现在公司以经营不善要全部解除合同,公司按前十二个月税前工资,一年一个月,再加一个月
上海市最低工资进行赔偿,规定我们7月21号签字,如果7月22号签字加班费将减去百分之十进行赔偿,7月23号签字将减去加班费百分之二十进行赔偿,7月24号签字将减去加班费百分之三十进行赔偿,请问这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