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因工伤死亡赔偿和肇事者赔偿能同时兼得吗?有文件规定吗?

更新时间:2019-04-15 12:50:38
问题描述:
在黑龙江省因工伤死亡赔偿和肇事者赔偿能同时兼得吗?有文件规定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61638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19-04-15 12:44:35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62630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从死亡赔偿金和补偿费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和因公死亡补偿费,是在公民死亡以后由死者以外的个人或者单位给予的赔偿和补偿。按照法律规定,职工因公死亡所得的各项赔偿款,是对死者近亲属的安抚,其性质不属于死亡公民的遗产,不能按遗产分配,应该由其近亲属平均分割。
    2019-04-15 12:47:38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58229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或人身损害赔偿获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19-04-15 12:49:15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3319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不是赔偿给死者的,故不属于遗产,不被继承

    一、从死亡赔偿金和补偿费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和因公死亡补偿费,是在公民死亡以后由死者以外的个人或者单位给予的赔偿和补偿。按照法律规定,职工因公死亡所得的各项赔偿款,是对死者近亲属的安抚,其性质不属于死亡公民的遗产,不能按遗产分配,应该由其近亲属平均分割。

    二、死亡赔偿金和补偿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
    2019-04-15 12:50:38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能申请工伤死亡赔偿?
这个可以尝试,是否有工伤保险?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与工伤死亡赔偿能不能重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不过工伤死亡后的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黑龙江省有文件规定说工伤死亡陪付和擘事存陪付不能兼得吗?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死亡得到认可之后,死亡家属现在可不可以再要工伤死亡赔偿?补偿和赔偿有区别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不过工伤死亡后的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陕西省交通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吗?
两者同时满足的话 是可以的 必要时聘请我作为律师出面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想知道安徽省煤矿工人工伤赔偿具体文件在哪里能查到?工人死亡后,其家属有什么待遇?
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法律帮助热线13305513309,陈律师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报工伤的待遇都是什么?
法律分析:申领工伤待遇的流程如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员工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地工伤但没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的材料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证明等。在收集相关材料后,可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获取相应的工伤赔偿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60
我在工厂工作,被叉车压在脚上骨折。工厂应该如何赔偿?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70岁看大门的大叔没有和公司签订就业合司,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因工骨折工伤一般怎么赔偿,有没有法律规定
工伤骨折无法给定准确的赔付,需要根据医院所开出的鉴定等级来赔付。工伤赔偿除了停工留薪工资之外,还可以主张医药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的认定标准是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妈妈在深圳工厂上班手指被机器压到了骨折了缝了十几针这个工厂要赔偿吗?
工伤应该按以下流程进行赔偿: 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限制的时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时龙律师
近期帮助 13714 人
刑事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不予立案决定,是不是就可以立案了?
14秒前
张仁山律师
近期帮助 26516 人
律师是这样的在半个月前我去电信营业厅办理了停用宽带业务,告知业务员只停宽带,我不同意
50秒前
张仁山律师
近期帮助 26516 人
朋友欠我钱,我知道身份证号,不知道她家。怎么查
7分钟前
靳双权律师
近期帮助 13415 人
宅基地民事纠纷案接吗?
9分钟前
沈阳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22592 人
你好。孩子签订抖音直播。一天没去干。要赔偿(5万)
10分钟前
沈阳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22592 人
省高院载定公司属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裁定未撤销被中院重审改判为当事人诉请承担连带责任无法律依据,
11分钟前
沈阳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22592 人
我有个朋友自已跳到另一个朋友身上,两人都摔倒了,跳的那个人腿受伤了。另一个人需要陪负医药费吗
13分钟前
朱银芝律师
近期帮助 25379 人
婚姻从续期,家庭暴力,施暴方订下保证书,但不是施暴方自己书写的内容,保证书没有写身份证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