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违约赔偿6万。于8月份签订聘用合同,违约赔偿15万!是否合法?走法律途径能否解决?
更新时间:2019-04-21 05:10:50
问题描述:
2013年到研究所读研,期间所里教育培训部门口头告知读研毕业后留所工作解决北京
户口,同时要求必须留所3年以上,否则违约赔偿6万。2016年研究生毕业后,留所工作,于8月份签订聘用合同,取得户口及事业编。人事处让签4年聘用合同,同时没有提及违约事项,合同纸面要求按所里相关规定
执行。2017年1月,所里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出行了新规定,要求履约4年,违约赔偿15万!同时废除当初给我们承诺的3年6万的老规定。现在,由于家庭原因想
离职,但是所里要求必须赔偿15万,请问这是否合法?走法律途径能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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