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2日与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公司将会在三年后给3年工资总和的10%,此次是公司结构性调整的原因。
更新时间:2018-08-03 06:01:44
问题描述:
2010年2月22日与
公司签订3年
劳动合同,按20,000/月发,10%年终奖金,还有公司又在2010年4月1日签订了激励合同,如果留在公司三年,公司将会在三年后给3年
工资总和的10%,于2010年2月2日,公司主动通知下个月底2012年3月31日离开公司。此次是公司结构性调整的原因。(公司财年度是4月1日到来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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