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租赁纠纷:2016年10月30日与房东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房东要求合理吗?我应当如何做。
更新时间:2019-04-29 08:05:21
问题描述:
门面房
租赁纠纷:2016年10月30日与房东签订
门面租赁合同,承租时间为:2016年11月31日至2017年11月31日。并约定如续租,2017年10月30日(房租到期一个月前)付次年房租。如不续租提前三月
通知房东。2017年11月6日,我告知房东不再续租。房东以我没有提前3个月通知为由要求我继续缴纳半年房租,并在这期间自行转让,如转让出去,他退我剩余房租,请问,房东要求合理吗?我应当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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