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我不服到上海市XX再次做工伤伤残鉴定,仍为十级伤残。所以这能说是骨折愈合了吗?
更新时间:2019-05-01 13:30:41
问题描述:
2014年8月2日早晨8点多,我上夜班回家路上骑自行车被后面来的轿车撞了一下,到医院诊断为胸骨体骨折,以后用保守治疗,在家吃点药,静养。到12月份检查,发觉骨折的胸骨没有连接起来,诊断为骨不连,需手术治疗,进行骨折内固定,由于骨折后连不起来造成有两公分左右的缺失,用异体骨填充,并于2014年12月26日做了手术。2015年8月份到
金山区XX做工伤伤残鉴定,鉴
定结果是十级伤残,我不服到
上海市XX再次做工伤伤残鉴定,仍为十级伤残。这里我有两点向律师请教:一是我是2014年做的骨折内固定手术,当时执行的是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是九级伤残,2015年的标准是: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是十级伤残。对于我这种情况应该是哪一种标准?二是实际上到目前为止我的骨折还没有连接起来,虽然骨折已内固定,但到目前打喷涕、咳嗽胸口还很痛,这与当时诊断骨不连时感觉是一样的。所以这能说是骨折愈合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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