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而分开,是否有权利继承我姥爷的遗产。是否有权利继承那位奶奶的遗产。或者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9-05-03 10:30:28
问题描述:
我姥爷在1990年前后再婚,双方共同生活7年左右,因感情不和而分开,之后两家人再无任何来往,家人一直认为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直到今天4月初,姥爷因
车祸去世加之房子
拆迁,需要公证时,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查出,双方未办理离婚,房子是再婚之前购买的公房,听别人说那位奶奶也于今年4月份之前已去世。想请教:1,那位奶奶的子女是否有权利继承我姥爷的遗产。2,我姥爷这边的子女是否有权利继承那位奶奶的遗产。3,或者怎么处理。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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