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期为1年,不知道通常房东因为个人原因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补偿多少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9-05-04 05:11:03
问题描述:
2015年10月份因为孩子上学问题,在XX租了一套2万5千元一个月的房子。租赁合同期为1年,截止2016年10月底。结果前天16年2月29日突然接到房东的来电,通知我们房子已售出给别人,让我们尽快搬出房子。并要给予2个月的房租,5万元的违约金给到我们。但是一是突然间没有办法找到非常合适的房子,二来搬家很麻烦,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大人也都在忙工作,时间上根本腾不出来。真是太突然了。问过中介,这种情况怎么办,中介说一般是房东单方面的提出
解除合同,所以要补偿2个月的房租外额外还要支付搬家费用。因为考虑到我们家东西也比较多,搬家还要耽误我们夫妻2天的
工作时间,所以协商后决定搬家费提出5千元。第二天中介变向房东这么转达了我们的意思。房东说搬家费要不了那么多,又杀了一半的价格,说搬家费可以给到2500元。但今天又突然接到中介电话,说房东改变了主意。违约金只能补偿一个月的房租2万5。还有3月刚过两天,把这半个月的房租给免掉,其他没有任何补偿。这种情况比较茫然,不知道通常房东因为个人原因要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时,要如何处理?补偿多少违约金?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是否可以一直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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