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个律师帮忙,经过十多天,他没跟我签
委托合同,也从没出过律师信,就是出了二个通知,粘贴在工地门口上,把我未完成的楼房拍拍照,就收了一万元律师代理费,并承诺明天去法院立案,一个星期内就上番禺人民法院审理,还说上法院的
诉讼费,评估费还叫我们准备好.到时要交,过堂费也是由我先支付.我问那一万元是什么费用,为什么收费单上没盖章的,他只是说代收,不能理解吗?我真的不能理解,我总感觉有点不妥,还问律师有没有电话通知过被告,他回答我们不该主动通知他,贴了通知就有法律效力了,到时上庭由法院通知就行了.律师这种做法我不明白,我不懂,不知程序,但我想知道如果上法院审理是不是律师必须要签定
委托书才行,我有很大的压力感,最后我与对方的矛盾会更大. 律师的办事方法总觉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