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再婚,我们的生活费用由我一个人承担,婚前财产登记其一无所有,这对吗?
更新时间:2019-05-06 15:53:53
问题描述:
我离婚后再婚,有一儿子跟我生活,再婚时女方要求需生育孩子,并与我口头协商我的儿子以后
结婚等她不管,她的
工资由她自己支配,我们的生活费用由我一个人承担,也就是我一个人养家糊口至今,儿子的结婚等事情由我自己赚钱负责,结婚时也没有写协议,
婚前财产登记其一无所有,请客时其家人及工友白吃不让我收取贺礼,可现在离婚时却要分割我的财产,这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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