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单位有福利分房,不作为分房对象的,我父亲单位后来又有三次分房,请问我在这间房子里有没有居住权?
更新时间:2019-05-07 06:14:08
问题描述:
我1983年出生在爷爷奶奶的私房里,1987年该房动迁,因当时选择拆一还一的方案,6个户口只分得一室户,我父亲单位有福利分房,所以进户单上我是作为父母有房,不作为分房对象的,但是1990年新房进户时我叔叔一家从
崇明来到
上海,他们户口还在崇明上海XX也没房所以也住进新房并和爷爷有矛盾,那年恰好我父亲单位分房需要我的户口我才能分房。可是我爷爷却扣住户口本不给,说以后这房子给我他们老了就住我家,由我父亲给他养老。就这样我的户口就一直在爷爷家我也在爷爷家住了四年。我父亲单位后来又有三次分房,都没有我的份额,1997年房改由我父亲出了大部分款把爷爷的租赁房买成
产权房那年我未成年,所以产证上只有爷爷名字。2000年我父亲生病了,多次发病后残疾了。这时我爷爷态度就变了,再也不提房子给我的话只承认我有居住权,并且与我叔叔和好了。在2012年立了遺嘱把房子给了叔叔和俩个姑姑。现老人已分别在2014年与2017年去世。叔叔和姑姑們继承了房子,现在他们要我把户口迁走,可是我没房子可落户。我一直都是在租房住的。所以我想请问我在这间房子里算不算同住人有没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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