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中拆迁补偿方式里是房屋安置,可是政府却以二楼商业用房没有了,请问我要求分商业用房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5-10 12:44:2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的房屋位于一个小镇上,20年前买的是一间民宅,但是我的用途是办幼儿园,
房产证上用途一栏也是写的办幼儿园,2012年因为城镇改造被
拆迁,当时与政府达成协议(当时我的幼儿园还没放假,协议放假后立即搬迁),协议中
拆迁补偿方式里是房屋安置,且按照住房价写明了补偿金,但是协议最后备注了赔偿我二楼商业用房,同等面积情况下我补偿100元/㎡,过渡费以停产停业计算,时过6年,现在终于要分房了,可是政府却以二楼商业用房没有了,而且我的是住房为由,说只能分给我普通住房,请问我要求分商业用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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