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搬地址,搬到很远,但还在本市,需要两个半小时才能到,现在公司也没有说要辞退我我能不能要求他给我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23-06-06 08:16:1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公司要搬地址,搬到很远,但还在本市,需要两个半小时才能到,现在公司也没有说要辞退我,要求我搬到公司的新地址上班,太远了,非常不方便,我不想去,这种情况我辞职的话可以要求补偿吗?
还有,公司每年都会多发一个月薪水的一半(这份多发的工资每年的4月份才会发),听同事说这份多发的工资就是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这样老板要辞退员工时就不用再给你经济补偿金,请问这样是否合法?我能不能要求他给我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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