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定金。开发商只给业主了一张定金收据,是否合理?租赁协议上写明,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9-05-24 07:03:11
问题描述:
两年前我在本小区开发商处缴纳了车位定金,欲购买一车位。但至今开发商都没与我签订车位正式合同,告知还要等两年,估计是还没有取得车位销售资格。上周开发商
通知业主去选车位,并要求业主与其签订一份车位
租赁协议,意思就是正式合同签订前,将业主预定的车位以免租金的形式租赁给业主使用,只收取五折管理费。而且告知业主必须签,否则取消车位预定资格,退还定金。请问,开发商这种强制签订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另外,缴纳车位定金时,开发商只给业主了一张定金收据,没有任何协议
承诺何时签订正式合同,这是否合理? 最后,租赁协议上写明,虽然租赁期间管理费五折收取,但物业不对业主车辆承担看管责任,这是否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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