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入职第一天就签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我应该填写试用期评估分数,然后才能成为正式员工,但我没有填写任何评估表。我现在想离开,但是人事部说因为我已经试用期三个多月了
更新时间:2023-07-07 12:51:00
问题描述:
你好,我入职第一天就签了劳动
合同。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我应该填写试用期评估分数,然后才能成为正式员工,但我没有填写任何评估表。我现在想离开,但是人事部说因为我已经试用期三个多月了,需要按照正式程序提前30天审批。如果我想马上离开,我会扣除一个月的工资。我可以根据试用期的员工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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