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陪护费达9000多元,他这样做合理吗?是否应该承担这笔费用?还是应该保险公司全报?
更新时间:2019-06-04 11:31:03
问题描述:
停车的时候,突然小孩把腿伸出来,骨折了,交警认定我们的全责,现在我们已经花了15000元左右,住了20天院,现在小孩已经出院,住院期间给了小孩家长1000元的生活费,出院后又给了2000元,医院开3个月的护陪.住院期间和后期陪护加起来,他的陪护费达9000多元,现在家长要求再给1500元,才配合我们去
保险公司报销,我们的意思是给3000元当是
营养费和
精神损失费了,他这样做合理吗?我们是否应该承担这笔费用?还是应该保险公司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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