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8年3月开始在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工作,我所在的这家代理记账公司缴纳了税款。代理记账公司从始至终都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9-06-08 09:19:07
问题描述:
我从2018年3月开始在一家代理记账
公司工作,我手上有一家一般纳税人的公司,在11月的时候,收到了一张专票。根据营改增,公司符合由一般纳税人变为小规模的条件,老板就告知我们办理,最终也办理了,但是由于我的工作失误,未将这张专票抵扣,造成公司缴纳税金26000元。事情发生后,我所在的这家代理记账公司缴纳了税款。这几天工作老板告知我,让我赔偿10000元,不然就起诉我,代理记账公司从始至终都未与我签订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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