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与其他四人合伙开办一纸厂,其中最大的一个投资者注入短期借款7万元,她反倒要她丈夫起诉我给付其短期借款7万元。
更新时间:2019-06-08 15:51:04
问题描述:
我2006年与
其他四人合伙开办一纸厂,建成后,期间因资金紧张,其中最大的一个投资者注入
短期借款7万元,由我出具收据{因我负责财务},但后来该厂因诸多原因停产,这中间由于一起事故,其中一位投资者退出,由最大投资者接受,同时她{最大投资者}还同时向我们出具了承租协议和
分期付款欠条,但四年多时间分文未付,今年9月我起诉她要求付给我承租费,可这还没结束,她反倒要她丈夫起诉我给付其短期借款7万元。特向朱律师咨询处理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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