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费合同约定了270元包死,结算的时候我计取了措施费的税金及规费,税金到底有谁来缴纳?
更新时间:2019-06-08 19:15:1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咨询一个问题,我承包了一个工程,措施费
合同约定了270元包死,结算的时候我计取了措施费的税金及规费,甲方说包死不应该再计取,但我向甲方主张了我计取的理由:1、虽然约定包死,我认定的的是措施费的内容项包死,包死后不能按时结算措施费的内容项,只能按270元计取,但是并没有约定税金和规费不计取。2、我承包的工程是该公司自己开发和承建的,开发公司和建筑公司是属于集团公司,当领取工程款的时候措施费的税金及管理费建筑公司又扣留了,这样的话不但不让计取反而又扣留了,税金到底有谁来缴纳?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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