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因原房主要求,同时不给过水电和煤气等,不交房屋钥匙,中介需承担什么负责?
更新时间:2019-06-09 07:35:27
问题描述:
在二手房
买卖合同中因原房主要求,中介同意在
合同中标明所有房款需在2月28号到他的账户,但因办理过程中原房主不太配合而导致最后房款到了账户时间为3月4号,现原房主提出违约赔偿,同时不给过水电和煤气等,不交房屋钥匙,此种情况应该由谁负责,中介需承担什么负责??注:在整个过程中我完全配合中介办理,且合同中要求全部贷款到账3天内需交钥匙,现已超过期限,是否可认为原房屋主违约?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