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在诉讼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要求违约赔偿计算,租期余下的租金损失应该如何计算?是从合同原终止时间2023年1月起算,还是从法院判决解除的时间起算?
更新时间:2023-10-09 17:20:29
问题描述:
同。现因对方在诉讼中提出解除
合同,法院的通知要求提交备位诉求,说如果解除合同,还有需要增加些什么诉求。问:我们在要求违约赔偿计算时,余下的租期租金的损失应该怎么算?是从2023年1月起算到合同原终止的时间呢,还是以法院判决解除的时间作为违约损失的起算时间?如果以法院的生效判决时间计算,因现在又还没有实际判,想要得到具体的违约损失费的数额,就不好算了;如果从以起诉超期的2022租金的时间算,是不是从2023年1月开始起算。这点有点不明白,想请教下律师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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