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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过户给女方的房子,离婚后是谁的
更新时间:2023-10-10 04:46:05
问题描述:
婚前过户给女方的房子,
离婚
后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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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的房子离婚归谁按照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且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上都只有一方名字,那么这些都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后买的或者购买时登记上另一方名字,那么离婚时房产是共同财产,按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
的处理,原则上平均分割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财产分割,房产的归属权属于该方
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10-10 04: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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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老宅”,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取决于“婚前的老宅”的产权,而并非是“另一方的户口”是迁了还是未迁。
换句话说,如果该“婚前的老宅”的产权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应该界定为该夫妻的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该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老宅的产权应该是产权所有人的婚前财产。
再有,“男方父母老宅拆迁”,那是“男方父母”的房产,与“男方”没有关系,除非男方父母已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即男方)。这与女方的户口有没有迁过来没有任何关系。
特别强调:以上是根据你在提问中的表述所给的答复。法律依据:
2023-10-10 04: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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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房产可认定为婚前财产: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个人名下的;婚后一方通过赠与或者继承方式取得的房屋,赠与人或者
被继承人
明确表示给夫或妻中一方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
房产变更
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
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10-10 04: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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