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同事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您说我这样在这里面有责任么?还有我们之间的这个合同是有效合同么?
更新时间:2019-06-13 16:05:25
问题描述:
你好,我跟同事签订了一份
租赁合同,交了500元押金,房子是她母亲的,而
租房子的是我的对象。签
合同的时候他们双方都不在场,是我代签我对象的名字,注明了是我代签的。但是她直接签的自己的名字,没有签她母亲的名字。当时合同上写了押金的数目,租期约为本年,当时特意多加了这个“约”字。然后水电暖自理,家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一个月了,我对象和我要定亲了,为了省钱要搬到我家里去住,跟同事还有同事妈妈好好商量,她们俩死活不愿意,随后我对象就搬出来了,然后由我把钥匙还给老太太,老太太把钥匙扔了出来,我也没有管就走了,那500押金我也不要了,您说我这样在这里面有责任么?还有我们之间的这个合同是有效合同么?那个老太太最后还说,她没见过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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