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长达22个月,用工方无故辞退我,要求赔偿我22个月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9-06-13 16:19:16
问题描述:
请问,用工单位与派谴单位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劳动者被派谴单位安排在某印刷厂从事劳务工作,合同期满后,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
劳动合同长达22个月,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止,这期间用工单位也末曾与劳务派谴方订立
书面合同,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仍存在事实的
劳动关系,后用工方在2017年8月1日又与劳动者续签了劳动协议,到2019年7月31曰至,2019年1月30曰,用工方无故辞退我,A我能仲请仲裁,要求赔偿我22个月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