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注明了的,我现在该怎么办?房东收回房子我可以要回转让费吗?是否可以按合同交房租?
更新时间:2019-06-14 07:06:05
问题描述:
2012年4月10日从别人手里接手一门面,他与房东的
合同是三年合同,2011年11月30日到2014年11月30日,一年一付,在转让给我时还有两年七个月,
转让协议注明了的,也是到2014年11月30日。转让费两万元,定金500元他说门面可以转让,现在房子房租到期,房东来
收房子,说房子不许转让,要收回租给别人,和涨房租,但是转让时合同是每年按百分之十涨。我现在该怎么办?房东收回房子我可以要回转让费吗?继续租是否可以按合同交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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