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情况,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23-10-27 16:14:04
问题描述:
你好,向欣律师了,我们7月12号去惠东双月湾华美达酒店工作第一天,只填写了基本信息,没有签劳动
合同,也没有说要试用期,我们干的工作是客房清洁,一间退房是18元,我们三个一起干了17间,我们干完了一天,房表上没有写我的名字只写了另一个阿姨的,但是我们也是一起干的,有照片,干完以后去还房卡的时候人事部的经理说我们两个明天不用来了,然后我们就问是以后都不用来了吗?她说对,另一天就立马打电话叫我们走,我们说不给工资就不走,他就说让保安把我们赶走,然后我们就在12333投诉了他,结果他还是拒绝支付工资,然后说要告我们敲诈,说因为房表上没有写我们的名字,还要告我们打扰到他的工作,他还说要去查监控,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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