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转正的劳动者,想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a.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 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c.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d. 其他情形。
5. 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