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可以随时辞退要根据返聘协议来确定,具体如下:
1、返聘人员属于退休年龄人员,不属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的范畴,但是可以签订返聘协议来约定劳动时间、工作范畴、协议期限、工资待遇等问题,如果返聘人员签订的返聘协议中没有约定,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
2、如果返聘协议中有具体约定,则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返聘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者。
现阶段相关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是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性55岁)。劳动者一旦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即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不具备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资格的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上的效力。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