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父母不在一起,那老人的土地可以继承吗

更新时间:2019-06-16 03:15:08
问题描述:
户口和父母不在一起,那老人的土地可以继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59253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作为一项特殊的资源,是农民个体经济的表现,而不是个人所有,所以无法作为财产继承。  
    一、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其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  在大陆法系物权体系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基于取得上的无偿性,如允许其继承,将使继承人无端受益,有违公平理念;人身依附性决定了它必须因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灭而消灭,不产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转(继承)问题;而福利性质决定了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因此,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共同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因共同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之间不产生份额问题,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根据学者通说,我国目前主要在以下场合成立共同共有:  一是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二是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三是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按照共同共有的法理,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不产生份额的问题。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当然,本文所论证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是仅就一般情况而言。在特殊的情况下,如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继承将导致对宅基地的继承。
    2019-06-16 03:13:26
    点赞
  • 继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5141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   
    一、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2019-06-16 03:15:08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户口和老人不在一起的土地,是分开的,而重建父母都死去的土地还能继承吗?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子女和父母户口分开还可以继承土地吗
户口本分开了吗?..........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儿子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父母百年后可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土地。
由于我国土地实行的是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确权之前户口和父母的在一起,现在分开了,父母去世后,我可以继承土地吗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户口已迁出在城市,我母亲户口在农村跟我哥哥在一起,如果老人百年之后,我有继承父母的土地权利吗
以户口为单位,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只要户在土地就一直会有,30年不变
全部7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赠抚养协议怎么写
遗赠抚养协议怎么写
遗赠协议 12077
律师解答动态
26秒前
杨凤律师
近期帮助 50 人
汽车被追尾了后车全责我可以索要哪些赔偿款?
44秒前
盈科王雨昕律师
近期帮助 46412 人
就是骑车的人不拉车门,带着一个拉车门的人,骑车的人犯法吗
55秒前
孙志伟律师
近期帮助 45665 人
您好我通过微信买了社工课程还没有开课不想要了
4分钟前
信琅律师
近期帮助 1198 人
当时在职业病医院做过听力体检的,现在离职出来了,还能去找以前的公司要赔偿吗
9分钟前
彭霞律师
近期帮助 17963 人
被起诉了,我父母现在无偿还能力,他们会有刑事责任或者拘留之类的吗
9分钟前
彭霞律师
近期帮助 17963 人
拖欠工资没有法人联系电话
8分钟前
广东桦仁律师
近期帮助 1457 人
我作为养生会所的股东之一,在搭伙合同期间,我想去举报她,身为股东之一的我是否会受到连带责任
18分钟前
赵红生律师
近期帮助 41657 人
前男友威胁要用照片要钱。我该怎么办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