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给我打电话要求赔偿违约金和损失,但是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有对违约金做过任何约定,我该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9-06-18 11:10:4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承租方,和房东签了5年的
合同,我是2017年7月10号租的,房子全部都
装修了但由于自己经营不善,到2018年3月15号左右我转让了,连同房租及其经营的商品。转租的时候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到2018年4月多5月的时候房东知道我转让了,我给房东也解释清楚了,房东也表示默认同意,就联系了我转让给的那位朋友,到2018年7月10号房租到期了,房东和我转让给的那位一直在联系,重新商定,可是大概到7月25号左右,我转让给的那位告诉房东他不租了,并且将我装修好的一些东西拆了拉回家,之后房东先是和我转让给的那位联系沟通最后解决不了,房东给我打电话要求赔偿
违约金和损失,但是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有对违约金做过任何约定,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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