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在干半个月没有工资的情况下,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工资。
2. 如果劳动者仍希望保持劳动关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讨要工资:
a. 与公司协商;
b.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c. 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d.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 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支付令。
3. 发生劳动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
a. 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b. 若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