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工伤赔偿的待遇包括: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 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包括:
-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 劳动能力鉴定费。
3. 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包括:
-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但应由用人单位偿还。若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依法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