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没有规定离职前必须提前一个月跟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扣押工资2个月。这种情况下各位律师怎么看?
更新时间:2019-06-21 13:33:2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劳动法有没有规定离职前必须提前一个月跟
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真实案例如下:本人于2月中旬提出
离职申请,用人单位表示招到人后即可离岗,在月底前用人单位已经招到人,且已经在做交接工作,途中新招人员临时决定不过来上班了,本人由于需要去外地,在做交接工作期间,已经在当地进行退房(租房),购票(去外地),行程无法改变,经过协商用人单位决定让其他岗位人员暂时顶替我的工作,在做好交接工作后,本人离岗。现在用人单位以"离岗人员未在一个月前提出离职,需要赔偿公司一个
月工资并支付损失"为由,扣押工资2个月。由于合同暂时未找到,不知合同上是否有说明,这种情况下各位律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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