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只赔偿两个月合不合理?如若今日办理离职手续,2月4号就是我最后的工作日,2月工资不会发给我了?
更新时间:2019-06-21 15:51:39
问题描述:
老板无故解雇我,给我发了微信通知,但是我没有收到任何来自
公司的官方解雇通知。我在2019年2月1号收到消息,领导称我的工作日期就到2月4号。一直到今天2月27号得以协商最终赔偿我两个月的薪水。没有事先做到提前一个月通知,请问只赔偿两个月合不合理?如若今日办理离职手续,那我2月1号到2月27号的
工资是否还有?还是像领导所说,2月4号就是我最后的工作日,2
月工资不会发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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