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方无故辞退本人,有没有在交接表上签字,法人强迫我交给他,结果是法人在接受方签字,请问我该去吗?
更新时间:2019-06-22 10:29:37
问题描述:
本人是一名
会计,2017年9月20日,
公司方无故辞退本人,强迫本人必须当时交接完成,以后不用再来了,当时因为新来的会计没有没有在交接表上签字,
法人强迫我交给他,结果是法人在接受方签字,副总监交。现在他们已我没有交接工作为由,拒付工作,要求我去交接,请问我该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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